▲桃園市楊姓男子找來兒子女友設計仙人跳詐財,卻帶至摩鐵性侵得逞挨告。(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楊姓男子於2015年見兒子帶女友返家,明知其當時還在念國中未成年,居然向少女提議要其和另一名成年男子發生性行為,再以仙人跳方式詐財,事成後再給少女3萬元當遮羞費,少女同意後楊男帶至摩鐵,卻趁兩人獨處時性侵得逞;地院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嫌判處楊男3年8個月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48歲的楊姓男子於2015年11月間向兒子在就讀國中的女友提議,要她和另一名成年男子發生性行為,再以性侵為由,幫少女向該名男子索討遮羞費,若男子不同意給錢就提告,以此仙人跳方式詐財,事後再給少女3萬元,沒想到少女信以為真同意。
楊男於當晚騎車載少女到摩鐵赴約,但才進入房間,楊男將少女推到床鋪上,不顧對方反對先強行撫摸少女胸部,少女見苗頭不對起身想逃跑並以雙手推阻,但仍被楊男強行抱回床上、強行脫去少女衣褲後性侵得逞。
少女受辱後由家人陪同至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提告楊男強制性交;法官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在少女指證與醫院驗傷證明、摩鐵監視影帶畫面截圖等證據,法官審酌楊為逞性慾,造成少女身心難以抹滅傷害,依強制性交罪判處楊男3年8個月有期徒刑,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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