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慧夫醫療過失案,再審獲判無罪,全案確定。(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整形外科主治醫師黃慧夫,2008年時為一名少年手術,但少年術後自行轉院,變成右腿缺血性壞死,最後截肢,黃慧夫被依業務過失重傷害提起公訴。官司歷經11年纏訟,19日高院再審終於翻案逆轉判無罪確定,不過對黃慧夫而言這遲來的正義一點也不公平,多年來他在沒有任何錯誤的情況下背負罪刑,煎熬生活讓他痛苦難耐,連最初當醫師的熱忱也被消磨殆盡,對他來說「在台當醫生豬狗不如」。
官司纏訟期間,黃慧夫還經歷了八仙塵爆,當天他剛好是留守醫師,醫院在接收了20位急診燒燙傷病患後,因每個都有生命危險,為了將傷者安置好,黃慧夫與醫療團隊日以繼夜的開刀,當時複雜手術10至12小時都有,所幸最終所有病患都有挽救回來,且皆沒有重大傷害、功能不良及截肢後遺症等問題。不過對此黃慧夫無奈坦言,「這些使命在法院裡面是毫無價值的」,他表示「在台灣千萬、千萬、千萬不要當醫生,醫生是一個豬狗不如的行業」,甚至還奉勸兒子不准當醫生,「他當醫生我就打斷他的腿,這是一個錯誤的選擇、錯誤的職業」。
一位醫師一旦受過刑事案件,在醫院就失去了申請升遷及進修的資格,因此對黃慧夫而言,這一個不公平的審判幾乎毀了他的前途,案發後他不僅生活被壓得喘不過氣,工作精神也全被綁住,回想過去總能因成功救起一位病患感到非常開心,但現在那份喜悅也已消逝,以前因為環境及家庭教育讓他畢業後選擇在醫療中心工作,現在他覺得這一切實在非常不值得。
19日高院判決出爐,黃慧夫走出法院時感慨的說:「我是個非常謹慎的人,我本來就沒有犯下任何錯誤,但因為被不公平的司法審理,讓我知道,不是我謹慎就可以解決,我還要更小心司法對我造成的傷害。所以要有防禦性的醫療,因為除了我自己保護我自己之外,這個國家、這個社會、這個司法制度是不會保護我的。」
他認為,或許有人會覺得4個月也許是輕罪,但倘若在自己沒有錯誤的情況下,身上背著4個月有期徒刑,公平正義到底何在?只能說這11年來他所經歷的煎熬沒人可體會,也沒人可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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