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某國中劉姓理化老師今年5月間指導學生使用鋅粉化學實驗,鋅粉扔進垃圾桶卻引發火警。(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國中劉姓理化老師今年5月間指導學生做化學鍍粉實驗課程,過程中因鋅粉出現結塊現象,劉指示學生以清水沖洗即可,事後學生將鋅粉扔進垃圾桶內,未久鋅粉卻因化學反應燃燒引發火警,雖然事後學校未追究,但警方仍依公共危險將劉師移送偵辦。檢方19日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38歲的劉姓男子在桃園市某國中擔任理化科老師,今年5月24日上午9時許指導學生在實驗室進行化學鍍之鋅粉與氫氧化鈉溶液反應,因學生發現鋅粉有結塊現象,劉竟指示學生將結塊鋅粉加水沖洗後棄置在實驗桌旁之垃圾桶中,未料,下課後垃圾桶中的鋅粉因加水沖洗後產生化學反應燃燒引發火警。
警方事後查出劉男涉及公共危險,火警燒毀實驗桌與垃圾桶,幸好消防人員及時趕抵撲滅未釀成重大災情,劉男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檢方偵訊時,劉坦承疏失釀成火警,桃園市消防局鑑定火災並將現場照片送交檢方佐證。
檢方指出,劉男為理化老師,應了解教授實驗課後產生的廢棄物,在貯存處理應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理規定,應注意了解化學物質具有相容性不會發熱、火災等效應才能貯存與處理,但審酌劉並無前科且犯罪情節與侵害法益均輕微,事後積極與校方研擬預防措施,校方也表明不追究,檢方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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