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最年輕被告 12歲男童塗鴉辱警被判2年兒童保護令

▲▼香港反送中,10/3遊行。(圖/路透)

▲香港反送中10月3日遊行。(圖/路透)

記者邱茀濱/綜合報導

香港一名就讀中學的12歲男童,10月初分別在旺角警署和港鐵太子站的牆上,使用黑漆噴上「死黑警全家俾狗X」、「Free HK」等字句,事後被警方逮捕。對此,西九龍法院19日判處他接受24個月的「兒童保護令」,期間須由祖母照顧,同時要遵守宵禁令。

綜合港媒報導,12歲男童10月3日晚上7時30分於旺角警署外牆以噴漆寫上「死黑警全家俾狗X」,後來又在太子站B1出口的外牆噴上「天滅」及「Free HK」的字句,過程全都被便衣警察盯上,並在隔日上午被逮捕。

事後,男童於11月21日時承認兩項刑事損毀罪,19日在家人及社工陪同下開庭。辯方在法庭上稱,相關社會福利官報告及感化報告結果正面,男童明白自己以不恰當方式表達訴求,現已上了寶貴一課,盼法庭考慮到本案只是塗鴉,相較其他刑毀案件較不嚴重。

▲▼香港12歲男童被判24個月兒童保護令。(圖/翻攝微博)

▲香港12歲男童被判24個月兒童保護令。(圖/翻攝微博)

最後,裁判官彭亮廷採納報告建議,判男童接受為期24個月的兒童保護令,期間也須由祖母照料,除非有家人陪同或得到監管主任的批准,否則男童須於晚上7時至早上6時遵守宵禁令,同時男童也須遵循監管主任的指示,參與由社署福利署安排的活動。彭亮廷還提醒男童「不要受人影響」。

此外,辯方於判刑後申請撤銷控罪,控方沒有反對。裁判官行使香港法例第226章《少年犯條例》第15條所賦與的權力,撤回12歲男童的控罪,他將不會留有刑事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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