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夫妻2年洗錢80億。(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嘉義地檢署日前偵辦吳姓台商夫妻涉嫌地下匯兌124億案,檢調查出該犯罪集團,涉嫌利用名車、高鐵由台北運載數十億洗錢資金藏匿於嘉義大埔等地,19日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起訴吳嫌等7人,另通緝共犯主嫌黃文鴻。
檢察官陳靜慧今年8月指揮台南市調查站,破獲吳承霖、黃文鴻等家族成員及其下線,涉嫌經營兩岸地下匯兌,以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帳戶(含網路銀行帳號、密碼、銀聯卡、U盾或行動電話SIM卡)作為洗錢帳號,並以新臺幣1萬5千元至人民幣1萬5千元不等的代價,指示孫、劉兩下線收購大陸地區金融機構帳戶,由彭嫌負責轉帳則作為犯罪集團國內外匯兌用,自2017年至今共洗錢124億。
該犯罪集團2017年12月至今年8月案發,2年間匯兌金額達124億89萬512元,主嫌吳承霖及妻子陳玟叡、共犯主謀黃文鴻及其胞妹等人,更利用開車或搭高鐵運送33億多現金往返台北、嘉義,當中2億3999萬現金藏放在吳嫌王姓岳母的住處,檢方也依法沒收不法所得。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檢方從扣案帳簿中發現,自2017年12月起,到今年8月中旬,收入、支出新台幣兌換外幣金額,單筆最多的有6.8億元,是1名田姓客戶兌換,手機有紀錄的累計金額,最大筆達26億元,為化名「阿化」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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