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鍊鎖白骨!古代恐怖私刑「浸豬籠」 通姦、偷竊即綑綁丟入池

▲▼浸豬籠屍體。(圖/翻攝自網路https://kknews.cc/science/33pggmo.html)

▲潭底中這些人體骸骨屬於清末民初時期。(圖/翻攝自每日頭條)

實習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浸豬籠」又稱為沉塘,是古代社會中一種私刑處罰,主要在明清時期被用來懲罰通姦罪的犯人。該刑罰也隱含著犯人「豬狗不如」,即便投胎轉世也不能當人的意思。廣東省梅州市岩前村的「綠窟潭」是當時處刑罰的地點,在水深約46公尺處,發現了10多具被鐵鍊鎖頸、手腳被綑綁的人體遺骸。

綠窟潭是一處石灰岩沖刷而成的天然岩洞,水深超過50公尺,五顏六色的水色吸引許多潛水愛好者到此冒險,也是中國內地至今發現的首個陸地水下全淹溶洞。一名考察人員到潭底勘側時,發現一堆白骨,令他驚訝的是,這些屍體手腳都被綑綁,身體被鎖鏈銬住。

▲▼浸豬籠。(圖/網路https://kknews.cc/zh-tw/news/zpjjob3.html)

▲綠窟潭底下白骨。(圖/翻攝自每日頭條)

廣東驚現浸豬籠女性骸骨,「綠窟酷刑」殺死10多人。(圖/取自網路)

▲潛水專家在綠窟潭發現清代的私刑證據。(圖/取自燕朝都市網)

據了解,綠窟潭是在清末民初時期所留下的,是岩前村及周邊村莊用來懲罰違規村民的地方,海底的人體遺骸都是被處以「浸豬籠」而死去的,在當地浸豬籠也稱為「浸綠窟」。

古代封建社會是非常保守且注重禮法,如果丈父過世女生不守寡就是不守婦道,如果偷吃就是犯下滔天大罪,必須被處以私刑「浸豬籠」。《尚書》寫道。「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不論男女都會被處罰,只是在力道上有所不同。

林心如在《繡花鞋》中慘遭浸豬籠!(圖/翻攝《繡花鞋》微博)

▲林心如在《繡花鞋》中慘遭浸豬籠!(圖/翻攝《繡花鞋》微博)

行刑者會將犯人手腳用鐵索捆住,裝進用竹子編成的豬籠,在開口處用繩索綑綁,放進江河裡淹浸。罪刑較輕者可以將頭部露出水面,浸在水中好幾個小時;罪刑重者則丟水裡活活溺死。

若是婦人不守婦道,男子偷竊等行為,都可能被鎖上鐵鍊,裝進諸籠內丟入水中。1945年,肖耀義不幸落入當時的族長肖耀明等人之手,「廣東廖添丁」被活活跺爛雙手,裝入豬籠投入綠窟潭中喪命。

現今此刑罰已不常見,但也有一些個案發生。恐怖主義組織「伊斯蘭國」(IS)在2015年時,曾把5名俘虜困在鐵籠裡,丟在游泳池中,最後他們被活活淹死,被亞洲媒體稱為「現代版浸豬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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