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透過同志交友軟體約砲男高中生被告。(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羿妏/台中報導
高二少年小威(化名)在同志交友軟體上認識莊姓男子,對方先傳裸照給他,2天後便約見面,2人在莊男住處發生關係,是小威母親發現他手機內的裸照,還有怪異對話像是「喜歡嗎」、「白天車上怪怪」才報警處理。莊男辯稱以為小威是大學生,還說「他們最喜歡中年人」,但否認有發生關係,法官不採信說詞,台中地院一審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判有期徒刑5個月,二審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維持原判決。全案可上訴。
小威在2017年5月10日於同志交友軟體認識莊男,對方傳了自己的裸照提問「喜歡嗎?」、「你喜愛什麼類型?」,2天後便約出來,小威先問見面地點,莊男竟回答「去廁所」、「白天車上怪怪」,2人後來在漢堡店見面後,到莊男住家發生關係。莊男不但脫掉小威全身衣物進行口交,還將生殖器插入對方肛門上下抽動5分鐘,再互換姿勢抽動10分鐘。事後2人沒聯繫,是小威母親發現有異狀,看到對話後驚覺不妙才報警處理。
莊男否認犯行辯稱,他和小威只有純聊天,傳裸照只是單純詢問對方喜不喜歡他的身材,不知道對方根本未成年,該同志交友軟體禁止18歲以下使用者,還強調有很多大學生喜歡找他,「他們最喜歡中年人」。法官審理時,認為雖然軟體有明文規定年齡限制,若謊報身分還是能夠登入,而小威與莊男僅是第一次見面,怎麼會約在廁所或車上?除非有意要發生性關係。台中高分院審理,不採信莊男說法,決定維持原判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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