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面對老公身心靈折磨15年,訴情離婚獲准。(圖/123RF)
記者張靖榕/綜合報導
任職於鴻海的陳男和國小教師林女結婚15年,除了拖給生活費、性事「想要就要」,還限制她不准不告知就出門,放她一個人在家帶2個小孩;林女提告休夫,在庭上爆料陳男若求愛遭拒就會暴力相向,還會辱罵小孩,甚至當孩子面把生活費砸在她身上。法官判准離婚,監護權給林女,且陳男必須賠償473萬元,加上每月3.6萬的扶養費。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林女向新竹地院提告,並在庭上表示和先生婚後育有2名子女,辭去小學老師做全職家庭主婦,在家「一打二」和忙家務已經很累,還被陳男說在家最閒要求上床,只要拒絕,就得面對叨念甩門和延遲給生活費的後果。她說,等到小孩長大後,陳男還會因性慾無法被滿足而出言辱罵孩子,因此為了保護孩子,只好滿足勉強自己答應和陳男上床。
▲林女為了保護孩子,勉強自己滿足老公性慾。(圖/pixabay)
林女表示,陳男曾對她和小孩家暴,甚至強迫乳製品過敏的兒子吃乳製品,從12年前開始,每月只給她1萬元食材費,且不准有隔夜菜。她說,陳男限制她的社交生活,之後更不給生活費,甚至拿孩子的教育基金說要買地,還當孩子的面,拿生活費砸在她身上,或把提款卡丟在地上要她撿。
法官認為,陳男雖否認家暴,嘴裡說著不想離婚,但也無具體挽回動作,加上對林女其他指控並不否認,而兩人現在已形同陌路,因此判准離婚。法官也依林女要求,判她擁有2個孩子的監護權,且陳男每月得付2名子女1人1.8萬扶養費,到20歲為止;剩餘財產分配,法官審酌結婚15年來,陳男年薪至少200萬元,財產2000萬元,因此應付林女剩餘財產差額47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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