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乃介入他人家庭,傳鹹濕照狂嗆正宮,「好好檢討一下可以嗎?」(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戴若涵/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人夫阿振(化名)與另名女子小乃(化名)2016、2017年間在車上、摩鐵,甚至是檳榔攤倉庫內激戰,小乃甚至還傳訊息騷擾正宮,囂張狂嗆「妳不能滿足他」、「好好檢討一下可以嗎」、「他喜歡這樣的遊戲」等語。法院審理後,判小乃應賠償正宮30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阿振與小乃2016年5月間至2017年1月間某日在阿振車內發生性關係,2017年1月4日、1月5日又在小乃經營的檳榔攤倉庫內激戰,同年1月底則是到摩鐵開房間。
除此之外,小乃2016年底還連續2個月用臉書瘋狂騷擾正宮,除了用阿振的外遇對象的身分嗆聲之外,小乃更不斷拿2人之間的床事炫耀並奚落、嘲弄正宮。
內容包括「是妳不能滿足他喔,好好檢討一下可以嗎」、「他昨天還揪我過夜,放心,妳會有機會再傷心欲絕的」、「他喜歡這樣的遊戲,懂嗎」、「不要連老公都伺候不好」、「他胃口很大的」、「悲哀的X太太」、「遜」,小乃還傳送鹹濕照狂諷,「妳沒有這樣的照片吧」、「好好保存」。
不堪受辱的正宮決定提告,向小乃求償15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雖然小乃辯稱自己是在非自願的情況下與阿振發生性行為,但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不採信她的說詞,判小乃應賠償正宮30萬元,小乃不服判決結果決定上訴,但17日台中高分院將上訴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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