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乃的行徑讓小雨崩潰提告。(圖/示意圖,無關本案/取自pakutaso)
記者林昱萱/台南報導
一名女子「小乃」(化名)認為丈夫與「小雨」(化名)有染,因此就轉貼對方的貼文,並寫下「敢動別人老公的主意,就叫狐狸精」、「有風聲聽說這狐狸精非常的會吹喇叭」等文字,讓小雨不堪其擾,甚至還因為這樣受到朋友誤會,因此氣得一狀告上法院。
判決指出,小乃在社群軟體上,引用小雨的圖文,並發表,「敢動別人老公的主意,就叫狐狸精」、「有風聲聽說這狐狸精非常的會吹喇叭」、「一個女人和我老公和朋友聊天,到半夜只剩兩個人關在房間裡嗑藥吸毒,還能幹嘛哩」、「不要臉當隻狐狸精也叫很正向嗎」、「真的是母豬賽貂蟬」等語,以此指稱小雨誘惑她的老公,並發生性行為,甚至還標註小雨的帳號,並張貼對方的照片表示,「破壞我們這家的人之一」。
小雨為了維護自己的名譽,尋求律師提起訴訟,而整個過程讓她身心煎熬,情緒也因此焦慮異常,進而影響工作與睡眠。另外,由於小乃多次在網路上發表指責小雨的文章,也讓小雨受到不少朋友的誤解。對此,法官判決,小乃應賠償小雨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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