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死亡保障門檻新制2020年7月上路 儲蓄險保費估至少變貴5%

▲保險,保單,保障。(圖/pixabay)

▲金管會今天公布保險死亡保障門檻,預計明年7月1日正式上路。(示意圖/pixabay)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金管會保險局今(24)日公布人壽保險死亡保障門檻,要求保戶16歲至90歲之前,死亡保額至少要高於保價金,預計明(2020)年7月1日正式上路,市場預估明年儲蓄險短期內部報酬率(IRR)也會跟著下滑,儲蓄險保費至少調漲5%。

在現行低利率環境下,高儲蓄性質保險商品,使得壽險業新契約保費快速累積,從而產生資產負債無法配合、保證利率高於投資報酬率、資金去化壓力、國外投資比重偏高與匯率風險等問題,且保險公司承擔的淨危險保額偏低,除了偏離保險保障本質外,在IFRS 17下可能產生商品無利潤的情形,不利未來國際接軌。

金管會保險局決議訂定「人壽保險商品死亡給付對保單價值準備金的最低比率規範」,也就是死亡保額對保價金或帳戶價值的比例。舉例來說,民眾現在花100元保費,其中90元用於儲蓄、10元用在死亡保障,未來將調高後,15元用在死亡保障、儲蓄就會降至85元,換言之,民眾可用低保費,買到高保障,不過若是想要維持一定儲蓄比重,保費將會變高。

所謂的死亡保障最低比率,指的是保險人16歲以上、30歲以下,死亡保額至少要在保價金的190%;31歲以上、40歲以下160%;41歲以上、50歲以下140%;51歲以上、60歲以下120%;61歲以上、70歲以下110%;71歲以上、90歲以下102%;最後90歲以上才回到100%。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表示,壽險商品一定要符合該比例標準,以確保保險業承擔一定的死亡風險,降低儲蓄成分,並提升死亡給付的比重,回歸保險保障的本質。對保戶來說,購買該類型商品時,每單位的保額費率會下降,可用較低的保費,買到最高的保障,不僅能提升民眾保障,同時保險公司的財務也能更加穩健,有利接軌IFRS 17。

傳統型人壽保險死亡門檻將在明年7月正式上路,儲蓄比重將會降低、保障成分將會提高,市場預期保單短期內部報酬率(IRR)也會跟著下滑,為避免出現保費懸崖,給予保險公司緩衝期。張玉煇提醒,新制上路後,壽險公司應注意行銷通路於招攬過程,須對保戶詳為說明以避免爭議,同時應強化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加強內部稽核。

外界關注CSM(保單計算合約服務邊際利潤)對保單設計的影響性,張玉煇指出,過去會採用主管機關指定的利率來做,但為了接軌IFRS 17,因此會衡量商品是否有獲利,從過去商品中發現,純保障型商品的CSM表現較好,而含有儲蓄成分性質越高的商品,CSM則會越低,因此訂定該門檻,有利保險業的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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