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45歲的蘇姓婦人今年4月28日在新北市淡水區某彩券行買了一張刮刮樂,因為不熟悉玩法,誤會自己中了200萬元大獎,詢問彩券行李姓老闆卻被告知沒中獎,憤而提告侵占等罪。不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經過調查,確認蘇婦真的沒有中獎,全案不起訴。
▲「刮刮金樂透」(最右)一張價格為200元。(圖/記者張凱喨攝)
從印尼嫁來台灣的蘇女在事發當天購買一張即時型彩券「刮刮金樂透」,刮完之後誤以為中了200萬元大獎,開心詢問彩券行老闆,對方僅用肉眼檢視並未使用機器確認,隨即告知她沒有中獎。
蘇女返家後仍不相信,上網查詢依舊堅持自己有中獎,於是同年5月9日再次前往彩券行理論,要求歸還當天留在現場的刮刮樂,否則就要支付獎金200萬元,一度還跟著老闆走進櫃台內,最後鬧到警察到場處理,雙方的火氣才稍微消退。
▲網路上也有許多網友拍攝影片實測中獎率。影片取自YouTube,如遭刪除請見諒。
但蘇女越想越不甘心,一氣之下提告侵占、妨害自由、詐欺、背信等罪;李男覺得自己很無辜,也針對蘇女走進櫃台一事提告侵入住宅等罪。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後發現,蘇女當天可以自由進出彩券行,並沒有被限制自由,加上經過台彩公司確認該張刮刮樂的確沒有中獎,因此也沒有侵占、詐欺等疑慮;而侵入住宅方面,因為彩券行屬於公眾得以出入的營業場所,難以認定客人進入櫃台就是觸法,最後全案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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