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鄧木卿、莊智勝/台中報導
台中市火力發電廠因生煤使用超量,遭台中市府依空污法開罰900萬元。中市府今(25日)再以逾期未改善,依空污法最重撤照處置廢止2部機組生煤燃燒使用許可證、操作許可證。
▲中火2部機組生煤燃燒使用許可證、操作許可證遭撤除。(圖/記者鄧木卿翻攝)
台中市長盧秀燕上任後積極管制空污,12月初針對中火生煤使用超量開罰300萬元,並要求限期改善;14日第一次限改到期,環保局到場稽查後,發現鍾火仍然使用生煤發電,再裁罰600萬元,並要求第二次限期(至23日)改善。不料中火仍持續使用生煤,市府高層開會後決議裁處,依空污法廢止2部機組生煤燃燒使用許可證、操作許可證。
台中市府指出,中火生煤量已逾1104萬公噸,違反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條例,且二度複查仍未改善,違規情節重大,因此做出重大裁示。市長盧秀燕稍後也將親上火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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