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行館已遭拆除 。(圖/資料照)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前苗栗縣長劉政鴻胞弟劉政池,被控侵占國有地,在陽明山上蓋「七七行館」,甚至挖設地窖,而最高法院日前判他1年2月定讞。另外,由於士林地檢署囑託台北、苗栗地檢署代為執行,因此北檢已經發傳票通知劉政池,要他於31日上午10時報到發監。
判決指出,劉政池1998年間取得北投泉源路的國有地使用權,籌備興建「七七行館」。2000年間,劉政池透過時任立委的哥哥劉政鴻,順利取得建照。而後劉政池將行館擴建成溫泉會館,2004年間找來包商將行館前方的國有地下挖,並購買12個貨櫃埋入地底後打通,打算蓋停車場。但因遭查獲、施工糾紛等狀況,劉政池改將相鄰國有地上均剷除原有樹木,鋪設草皮、地磚和灑水設備,成了行館大花園。總計劉政池占用國有地地上總面積1453坪、地下總面積106坪。
全案歷經一、二審後,最高法院12日做出部分駁回、部分發回的判決,最高法院將劉政池涉犯一個「違反水土保持法」部分先行定讞,判刑1年2月。對此,北檢也已經傳喚劉政池,要他於31日上午報到發監。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