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姓男子趁欣欣(化名)熟睡之際,趁機伸手進入她裙子內,性侵得逞。(圖/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彭姓男子3月間載女子欣欣(化名)返家時,竟趁她熟睡之際偷偷伸手進入她裙子裡性侵得逞。雖然彭男事後否認犯行,但檢察官偵查時發現他曾傳訊息給友人,「用手插那幾下6000,我也是認了,怪自己手癢」,對此判定他性侵屬實。台中地院依乘機性交猥褻罪判彭男1年8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並需服勞役80小時及接受2場法治教育。可上訴。
彭男3月7日晚間10時許開車載欣欣回家,欣欣因工作疲勞睡癱在車上,抵達目的地後,彭男見欣欣睡得正熟、叫也叫不醒,竟一時興起色念,將手伸進欣欣裙子裡,以手指性侵她私密處得逞。欣欣睡醒時驚覺下體很癢,就診後發現自己已受傷,氣得到警局報案。
法院審理時,彭男承認有將手伸入欣欣裙子內,但否認性侵,僅隔著內褲撫摸。但法官查驗他手機訊息記錄時發現,他在事發後曾傳訊給友人,「用手插那幾下6000,我也是認了,怪自己手癢」,馬上露出破綻,雖彭男辯稱這是在與友人開玩笑,但法官不採信他說詞。
法官審酌,彭男事後積極懇求獲得欣欣寬恕,表示願意彌補損害,雙方也已達成調解,在兼衡他大學智識程度與家庭經濟狀況後,宣告給予彭男緩刑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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