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武士刀刺破肺氣管! 幫好友「教訓」出人命判14年半

▲替金男教訓他,曾男拿小武士刀刺死江男。(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替金男教訓他,曾男拿小武士刀刺死江男。(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1名金姓男子和江男因毒品發生糾紛後,外出再度發生口角,遭江男持CO2 空氣槍射擊心生不滿,佯稱約出江男要還款,要曾姓及其友人「教訓」江男替他出氣,沒想到曾男直接拿著小武士刀直接刺向江男肺部,又用安全帽狂毆,短短1分多鐘導致江男氣絕身亡,曾男被彰化地院依殺人罪判14年6個月。

根據判決書,案發於2018年12月29日,曾男對江男嗆聲:「你拿CO2 (空氣槍)很厲害嗎?(臺語)」,隨即持涉案小武士刀由前而後、由下而上、由右而左,刺入再劃破氣管路徑長約21公分,另一名江男則是則持白色安全帽,多次毆打、猛擊江男頭部,2人行兇後,隨即搭車逃逸,卻把兇刀丟在現場,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以車追人,隔天凌晨在曾男住處抓到江男,曾男還說:「就吵架打起來,這有什麼嗎?」,卻不知江男已因刀刺傷氣管與肺部,引起右肺出血,雙肺吸入血液後,導致窒息而死亡。

法官認為被告曾男與被害人江男雖無夙怨,然因友人金男發生糾紛,只為了「挺」金男,即同意接受所託「教訓」被害人,並進而對江男驟下殺手,其犯罪之動機實屬可議;又被告持鋒利的涉案兇刀作為兇器,行兇時涉案兇刀之刀柄當場斷裂,可見被告犯案之手段及力道均屬猛烈。

法官審酌被告於本案所為犯行,勢將令被害人家屬承受喪失至親、永遠無法弭平之傷痛,犯罪所生損害至鉅。惟考量被告於本院審理中終能坦承犯行,也多次向曾男父親、母親道歉,雖因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也無法取得曾男父親諒解,但曾男母親已當庭表示願意接受曾男道歉,量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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