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臉書放閃「穩定交往中」 正宮傻眼告討55萬:還求婚!

▲▼家長有權使用已故女子臉書帳號。(圖/PEXELS免費圖庫提供)

▲陳男和黃女在臉書PO文曬恩愛。(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無關,下同)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鄭姓人妻去年10月間意外發現陳姓丈夫在臉書上PO文,聲稱與黃姓女子穩定交往中,兩人甚至互稱「親愛的」,一氣之下提告求償55萬元。由於陳、黃兩人皆未出庭,新北地院法官考量到3位當事人收入都不穩定,最後判兩人應連帶賠償鄭女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鄭女在判決書中主張,與丈夫是在2016年5月間結婚,婚後育有3名子女,沒想到才當了2年夫妻,對方就在臉書上PO文聲稱和黃女穩定交往中,甚至互傳「親愛的」、「老婆」、「愛你」、「叫你陪我」等曖昧訊息,不僅曾做出親吻脖子等親密行為,還公然求婚,親友們都知道這件事,讓她大受打擊,因此決定提告求償55萬元。

▲浪漫,牽手,情侶,求婚,結婚。(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陳男不顧自己已婚的身分,仍向黃女求婚。

而受到指控的陳男及黃女經過法院合法通知,皆未出庭辯論,也沒有提出任何書狀聲明。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兩人的曖昧對話、親吻行為都有臉書截圖為證,可見陳男的確已經與黃女發展出超越友誼的感情,並且侵害到鄭女的配偶權,妻子依法求償並無不妥。

法官接著表示,考量到鄭女為自由業者收入不固定,陳男名下沒有財產也無所得資料,黃女去年度所得僅25萬多元,可見3人的經濟狀況都不算太好,最後判陳、黃兩人應連帶賠償10萬元較為適當,其餘部分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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