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遭網友辱罵「金狗男寵」。(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王姓男子疑似不滿禁煙法案未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竟上網留言,批評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是「金狗男寵」,還嗆「馬煙九還包庇,這兩支缸交狗雜禍害歹浣有夠gbye。」金溥聰不滿,提告妨害名譽。高等法院審理後,王男拒絕道歉,高院因此將他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住在新北市的王男,去年6月間2次在住家中連上網路,並以「殺光燒金鬼奴和狗煙奴」之名登入新聞網頁,在新聞下方留言。他第一次留言「煙奴不要怕,快找金溥聰金狗男寵,金狗一個電話撤環保署開騎走禁菸法案,雖然現在得報應心肌梗塞,但還沒死,一定幫煙奴當靠山,把煙吐進金狗辟眼,金狗就high了。」
第二天,他又以相同帳號,在另一則新聞下留言「金溥聰金狗男寵收煙商數億賄賂,一通電話撤開騎走禁煙法案,歹浣螂天天被煙噴,一年100億個煙屁股到處亂丟,馬煙九還包庇,這兩支缸交狗雜禍害歹浣有夠gbye.會分屍,會吃人.應該燒死。」金溥聰不滿,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告訴,王男遭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王男有罪,判拘役40日。案經上訴,高等法院審理時,王男否認犯罪,辯稱自己所說均為事實,且與公益有關,屬於針對可受公評之事,所做的善意合理批評,不應有罪。但高院認為,王男所說無法證明就是事實,況且「金狗男寵」、「金狗」、「現在得報應心肌梗塞」、「把煙吐進金狗辟眼,金狗就high了」、「缸交狗雜」、「有夠gbye」等字眼,均足以貶損他人名譽及社會評價,核屬侮辱他人之言語無訛。
高院考量王男堅拒道歉,致失和解之契機,且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犯後態度惡劣,高院因此維持一審刑度,仍處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定讞。另外金溥聰也向王男求償30萬元,目前由民事法院一審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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