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刑事局日前接獲線報,1名男子涉嫌提供大陸帳戶進行人民幣轉帳,再以等值的台幣轉入對方台灣帳戶,而每筆交易抽取不到1%左右的手續費,而每日匯兌金額高達1億3千萬元,獲利高達百萬元,警方23日上門攻堅逮人。
警方調查,涉嫌從事地下匯兌的高姓男子等6人,2019年3月曾遭查獲從事地下匯兌等不法情事,6月後又重起爐灶,並提供大陸人頭帳戶讓不特定人士匯錢,再以等值的新台幣交給對方,並從中抽取不到1%左右的手續費。
▲警方發現嫌犯單筆抽取1%左右的手續費,單月下來可賺取1千萬元的酬勞。(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表示,高嫌從事的地下匯兌集團單日最多經手的匯兌金額高達1億3千萬元新台幣,每天獲利高達1百萬元左右,每個月經手超過4億元新台幣,初估不法獲利高達1千多萬。警方訊後將6人依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送辦。
▲警方攻堅後在現場發現22萬元新台幣以及等值新台幣21萬元的多國貨幣。(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指出,高嫌等人為了躲避警方追查,每個月都會更換藏匿地點,其中包括社區大樓以及民宿等都是躲藏地點,甚至還會找特定的彩卷行作掩護,提供客戶交收匯兌的地點,警方也當場查扣藍寶堅尼、保時捷等名車,並查獲22萬元新台幣以及約等值於21萬元的多國貨幣。
▲警方發現有不法分子從事地下匯兌,23日發動攻堅逮人。(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強調,刑事局為了打擊組織、詐欺以及賭博等犯罪,也將持續針對地下匯兌業者加強查緝,也呼籲不法分子,切勿貪圖犯罪利潤從事地下匯兌,否則恐將面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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