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圖/民進黨團提供)
記者蔣婕妤/台北報導
針對國安議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力拚12月31日三讀《反滲透法》草案,不過,藍營卻是狂批倉促立法、容易入人於罪。到底《反滲透法》會不會讓台商、台幹、台生通通「被入罪」,民進黨27日召開記者會一次說清楚,強調《反滲透法》罰的是「違法行為」,並不是「身分」,當然台商、台幹、台生都「不會被罰」。
民進黨發言人李晏榕和黨內立委候選人阮昭雄、謝佩芬、蔡沐霖27日召開「誰在害怕反滲透法? 」記者會,回應《反滲透法》相關爭議,同時針對外界質疑的幾項爭議議題透過圖板一次說清楚。
針對《反滲透法》最大爭議點,到底什麼樣的人或行為會有法律責任?根據草案規定,會被《反滲透法》處罰者得同時達到兩個要件,第一個要件的「一個條件」指的是「明知被滲透」,也就是接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委託、資助;第二個要件的「五種行為」指的是具體「違法行為」,包含違法捐贈政治獻金、違法從事競選活動、違法進行遊說、妨害選舉等。
謝佩芬解釋,會被《反滲透法》處罰者,絕對不是因為「身分」,也就是說不管你是台商、台幹、台生,「都不會被罰」。簡單來說,會被處罰的人必須先接受了中國大陸等境外勢力的金錢資助及委託,同時回到台灣後,「違法」從事干擾選舉、破壞集會遊行等「違法行為」。在同時有接受金錢資助及具體違法行為的狀態下,才會受罰。
面對媒體提問,如果台商在中國大陸賺了錢,回了台灣想要選舉,會不會因此受罰?阮昭雄回應,如果台商在中國大陸做生意當然沒問題,一般的生意交流行為不會有任何問題,但如果後續有非法的行為才會有法律層面的問題,「假借交流之名、行破壞之實,這是不合理的,《反滲透法》是規範這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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