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才剛出獄,卻又故技重施,在客運上對女子伸出狼爪,被判刑9個月。(示意圖/pixabay)
記者陳韻如/桃園報導
陳姓男子才剛因性侵案件服刑完畢,卻又不知悔改,佯裝成雜誌攝影師,並在一班從中壢開往台北的客運上搭訕女子,隨後伸出狼爪,撫摸對方胸部、下體,還不顧反抗強問,所幸女子緊咬牙根才沒被伸進舌頭。案經女子提告,陳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9個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有性侵前科,2015年才剛假釋出獄,但他卻不知悔改,2018年12月7日又在中壢區某客運車站佯裝成是雜誌攝影師,以女子穿衣品味獨特為由搭訕對方,並在一起上車後,趁著司機將燈光調暗,伸手撫摸對方腰部及胸部。
食髓知味的陳男,更強行拉下女子戴的口罩想親吻,女子嚇得伸手抵抗並閃躲,但她因過度害怕,不敢大聲呼救,而陳男也不肯罷手,還將人硬拉回強吻,甚至還想「喇舌」,所幸女子緊閉牙齒未讓他得逞。
過程中,女子極力反抗,整個人縮在座位角落抗拒,但陳男卻仗著她不敢呼救,更肆無忌憚的伸手進入女子長裙內撫摸她下體,就這樣一路從中壢摸到抵達終點站台北後各自下車。女子事後不甘受辱,事隔一天在親友的支持下鼓起勇氣提告。
陳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不記得自己是搭哪班客運到台北,在搭車時,整趟路程也都沒有跟女生講過話。不過,女子指證歷歷,且透過客運上的監視器畫面也發現,陳男確實跟女子搭上同班車,而他的作案過程也全被監視器拍下,法官認定他是在狡辯,且他才剛獲假釋出獄,卻又在5年內再度犯案,至今也尚未與女子達成和解,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他9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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