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破獲全台最大個資販賣案。(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徐愷昕/台中報導
梁姓房仲向駭客取得地主和民眾個資,再開發出「客戶開發搜尋系統V5.0專業版」軟體,以15至20萬元賣給同業牟利。經調查,當時國內有1.7億筆個資外洩,從政府高官至民眾身家資料都在其中。一審法官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將梁男等22人判刑,其中1名蘇姓男子不服提上訴,二審將他依違反個資及偽造文書罪判刑8月,並沒收不法贓款454萬元。
經調查,梁男等人所收集的1.7億筆個資在「客戶開發搜尋系統V5.0專業版」內,只要輸入名字,包含身分證字號、住址、電話、職業、土地等全被看光光,裡頭幾乎囊括全台所有人資料,連總統蔡英文也受害。若有業者購買該系統,犯罪集團就會提供個資,以遠端控制技術在電腦安裝搜尋系統,讓買家能針對特定房地標的,迅速查出並掌握地主個資。犯罪集團則以此搶賺仲介利潤。
據了解,梁男獲取個資的方法除了拿現有個資與同行交換,或花錢向上游購買外,更驚人的是,這個客戶開發搜尋系統內還內掛有「圖形驗證碼破解函式」程式,可破解公家機關用於阻擋機器人的圖形驗證系統,方便任意登入地政局等機關伺服器,自動交叉比對地主個資,進而獲取受害人其他相關資料。
▲調查局破獲全台最大個資販賣案。(圖/記者林煒傑翻攝)
據判決,梁男跟蘇男在同一間房仲公司擔任銷售員,他們得知店長李男花20萬購買一個「內含大量個人資料搜尋系統」的筆記型電腦後,變動起歪腦筋,開使思考如何改良搜尋介面及電腦程式,以趁機侵入公務機關,查出更多不動產移轉資料,及所有權人更詳細的個資,心想一旦成功,便能把系統販售給需要的同業,獲取龐大利益。
調查局2017年5月循線查獲梁、蘇男等多人,發現他們在取得1.7億的資料庫後,就開始針對不同房眾的需求撰寫軟體,接著再以每套12000至80000元不等的價錢,賣給同行或地產開發業者,讓他們能迅速掌握地主與屋主的聯絡方式。
蘇男到案時稱,他將設計好的搜索系統交給李男販售,李男一旦售出1套,會轉2萬元給他,他就會再把5000元至2萬元不等轉給梁男。台中地院簡易庭2018年6月依違反個資法等罪,判梁男等21人有期徒刑3月至6月不等,並沒收他們的不法所得,同年11月,法院再次開庭,依違反個資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將蘇男判刑8月,緩刑3年,且須支付公庫20萬元。
後來,檢察官及蘇男不服判決皆提上訴,法官審理時認為,蘇男罪行重大,前後累積下來竟銷售出系統高達303套,實在不宜緩刑,12月17日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有期徒刑8月,並沒收不法所得45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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