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縣市的百貨公司元旦起內用不得使用免洗餐具。(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黃士原/台北報導
2020元旦限塑政策擴大範了,台北、新北、桃園及台南等8縣市的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內用不得使用免洗餐具,違反的業者得依法開處最高6000元罰鍰。
為持續推廣自備環保餐具,環保署8月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新增規定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等,提供餐飲之場所供消費者現場食用時,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罰款。
▲8縣市2020年元旦起內用將禁止提供免洗餐具。(示意圖/記者謝承恩攝)
環保署考量到各地區洗滌設備與環境差異,因此正式實施日期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提報。環保署統計資料顯示,百貨業及購物中心部分,台北、新北、台南、桃園、花蓮、宜蘭、台東及澎湖等8縣市,皆同步在2020年1月1日實施,高雄則選在2020年3月1日施行。
微風百貨表示,旗下各館已在12月全面禁用免洗餐具,店家配各度也很高。SOGO表示,館內美食街3年前已改使用不鏽鋼碗筷取代一次性餐具,用就口杯取代紙杯及塑膠杯,而在12月時再「加碼」連外帶都不提供一次性餐具。
量販店部分,宜蘭縣、花蓮縣將於2020年元旦實施,而台北、新北、桃園、新竹市、高雄市2020年5月1日實施,彰化縣2020年7月1日實施,另外台南、台東、澎湖則尚未明訂日期。
環保署近年來積極推動限塑政策,繼7大類商家不得主動提供塑膠袋,2019年麥當勞連鎖大型餐飲業及百貨業不提供一次性塑膠吸管之後,2020年元旦起則是百貨公司、購物中心,內用不得使用免洗餐具,之後量販店也將加入禁用免洗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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