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詹姓夫妻不滿當地某車料行販售安全帽沒有講解正確的使用方式,也沒有附上說明書,害兒子車禍身亡,讓他們白髮人送黑髮人,憤而決定提告求償70萬元。不過,台中地院法官收到業者寄來一箱全新的安全帽,當庭勘驗發現裡面都有附上說明書,加上詹姓夫妻無法對自己的說詞舉證,最後裁定駁回,判他們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詹男在車禍發生當下安全帽脫離,導致頭部受到重創,送醫不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詹姓夫妻在判決書中主張,兒子2015年間在該車料行購買一頂全罩式安全帽,2017年1月騎車行經台灣大道發生車禍,卻因為沒有正確使用導致安全帽脫落,頭部嚴重受創,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他們事後發現,兒子購買安全帽時,業者沒有講解使用方法,也沒有附上說明書,才會害兒子不知道正確的使用方式,進而釀成憾事,讓他們身心受創,因此決定提告求償70萬元。
而對於上述指控,車料行業者辯稱,詹男購買的安全帽已通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驗證合格,領有檢驗標示碼及證書,況且車禍發生後,安全帽的頤帶及雙D扣具經檢驗都沒有明顯拉扯、撕裂的物理性破壞痕跡,可見是他未正確使用,才會導致安全帽脫離,並非東西有瑕疵,「我們設計製造銷售的安全帽並無違反注意義務而有過失,爸媽的請求應無理由。」
▲業者出示安全帽的使用說明書,證明自己已經盡到責任。
此外,業者不僅出示使用說明書,還寄了一箱同型號的安全帽讓法官當庭驗證,證實安全帽的頤帶上皆繫有使用說明書。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詹男從購買安全帽到車禍身亡,已經使用該安全帽長達一年多,是否不知道使用方式,雙親皆無法舉證說明。
法官接著表示,詹男使用該頂安全帽長達一年,不太可能不知道使用方式,上述說詞顯然與常情未盡相符,難認可採,加上業者提供的同型號安全帽皆附有說明書,因此難以認定這起死亡車禍與業者有因果關係,最後裁定駁回雙親的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