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男到化妝品專櫃被推銷,前後消費總計78萬元,事隔一年多反悔指控賣方詐欺,憤而提告求償。(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徐愷昕/高雄報導
許姓男子2017年3月在蜜達絲化妝品專櫃花了10萬元購買臉部保養品,之後又再被推銷2次,前後總計消費78萬,但他事後反悔,認為店員隱匿實情,導致他每次購買的產品都一樣,憤而提告。一審許男敗訴,二審時台中高分院以「完美比例纖體清脂膠」產品涉及瘦身功效誇大不實,判蜜達絲須賠償許男12萬9千元。
許男2017年3月22在台南一大賣場內的蜜達絲化妝品專櫃被推銷,購買了10萬元產品,事隔2日他再度前往,在店經理鼓吹「買保養品可做身體保養」的誘因下又消費了38萬元;同年4月22日他到其他分店做完保養服務後,再被店長阻擋,不得已之下只好購入30萬元的臉部保養及售後保養服務。
事隔1年多許男覺得遭店家欺騙,指控該店店員為了賣出產品隱匿實情,導致他每次購買的產品都相同,且售後也未盡服務之責,要求蜜達絲返還他後2次的消費金額共計68萬元。
法庭上蜜達絲回辯,許男3次購買的都是保養品,商品本身並無瑕疵,但他卻在使用後1年多才要求退款,且產品還都已拆封,實在沒有退款的法律依據,且公司也沒有未盡售後服務的責任、瘦身醫療誇大不實的情況。
高雄地院一審時,法官勘驗許男第2、3次簽立的購買契約,因他都有依約匯款,簽名的購買明細表上也都有商品明細,難以認定他有遭脅迫或詐欺消費,而售後店長也都有傳訊關心保養,盡售後服務的責任,因此判許男敗訴。
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時則認為,許男購買產品中的其中一項「完美比例纖體清脂膠」,在用途上表明可以有效重整下垂身材,這部分有誇大不實之虞,已違反公平交易法規範,此部分契約屬無效,判蜜達絲須返還許男12萬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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