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新《外商投資法》元旦上路 台商樂觀其成:既有優惠均可適用

2020年01月1日 05:00

▲▼江蘇台商,台商轉型升級,台商自動化產線。(圖/記者陳政錄攝)

▲台商樂見新版外商投資法上路,帶動大陸的投資、營商環境持續對外開放。(圖/記者陳政錄攝)

記者陳政錄/江蘇昆山報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今天2020年1月1日上路,按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承諾和國常會決議,台商在大陸投資,台胞投資保護法將可繼續適用,其餘參照外商投資法和實施條例執行。台商認為,等於既有優惠均可適用,對新法樂觀其成,且在惠台措施等的推進下,也有助於台商應對貿易戰等外部挑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在今年3月兩會期間表決通過,2020年實施,解決過去數十年舊「外資三法」,與《公司法》等並行存在的問題,明確大陸實施新一輪對外開放措施的決心,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體現內外資一致原則,加大對外資企業知識財產權、技術轉讓的保護等。

▲▼了解台資企業在大陸發展,台商出席座談。(圖/記者陳政錄攝)

▲了解台資企業在大陸發展,昆山台商出席座談。(圖/記者陳政錄攝)

為了解台商在陸發展情況、對台政策執行,日前媒體參訪江蘇台資企業,對於外商投資法的上路,昆山環鴻電子董事總經理林大毅認為,首先以集團環旭電子為例,2012年在上海A股上市,在昆山推進對台資企業享同等待遇下,資質幾乎與內資無異,其次包含大陸承諾對台資過去的優惠仍試用,並修改台商同胞投資保護法,更好的對接《外商投資法》下,台商圈內對法規的轉換並不擔心。

昆山新萊應材2011年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市場部總監范志旻說,外商投資法體現大陸改革開放過程中,逐步放寬對外資限制的精神,也釐清許多從業資格、稅務上的盲點,因此企業只要合法合規納稅,就能繼續穩步發展,台商圈樂觀其成。昆山優德精密總經理陳志偉也坦言,以昆山等台商集聚區為例,施行政策往往比所謂的惠台措施與中央政策超前,因此企業關注的重點,是在行業競爭逐步市場化、外部情勢複雜化底下克服風險。

▲▼江蘇台商,台商轉型升級,台商自動化產線。(圖/記者陳政錄攝)

▲為符合新時代的大陸法規規範,台商投資環保設備因應。(圖/記者陳政錄攝)

林大毅表示,以中美貿易爭端為例,影響集團在陸約5%產值,以至2019年從昆山廠移1億美元訂單回台灣,加上集團國際分工產業鏈布局規避風險;對於來年策略,環鴻將擴大內需市場開發、轉型升級,譬如近期併購在陸同性質德資企業、藉31條企機與大陸國企合作、擴大高新技術投資等,預計受貿易戰影響下,年營收仍能有5%以上的成長。

范志旻說,新萊是業內少數擁有完整技術體系,生產高潔淨應用材料的製造商,由於台商在陸發展多年,配套產業鏈、市場等相對完善,冒然大舉移動供應鏈反而得不償失,因此隨新外商投資法上路,更制度化之下,他們也投入大筆資金用做汙水處理等環保防治。

對於2020年,陳志偉提到,除了中美貿易戰風險外,對兩岸企業家來說,還有一個必須注意的點,就是兩岸ECFA滿十周年後,能否續談。他舉例,台商基於照顧自家人的立場,關鍵工具機等設備常從台灣進口,並享有免稅額度,若ECFA續談結果不順,將影響關稅在9.7%左右,降低台灣加工機廠的競爭力。

日前,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十二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草案)》。其中,台灣投資者在大陸投資,適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未規定的事項,參照外商投資法和「條例」執行。

►發大財的秘訣看這裡!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