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先性侵得逞,再恐嚇對方說出去會「放火燒全家」。(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陳羿妏/台東報導
台東潘姓老闆趁同桌吃飯的友人小蕙(化名)獨自去廁所之際,竟大起色心尾隨,將對方整個人拉進房間內,先是上下其手後,被女子拒絕還打人,最後以口交、指侵的方式得逞,事後還恐嚇小蕙與母親「不准亂說話,小心會放火燒你全家」。台東地院審理,依強制性交罪判潘男有期徒刑3年4個月;恐嚇部分則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指出,2019年3月時潘男與小蕙及兩名友人一起吃飯,但他卻心懷不軌趁小蕙要去上廁所時,偷偷尾隨在後,先是以雙手環抱對方,再把人拉進房間內,不顧小蕙強力反抗與掙扎,硬脫女子上衣,強吻摸胸還毆打頭部,最後逼迫口交、指侵得逞,事後小蕙假藉上廁所之名,裸上身逃離現場,立即報警處理。
事發隔天,潘男竟直奔小蕙家,直接向女子和對方母親恐嚇封口,表示若不服從,「會放火燒全家」,聽完讓小蕙與母親感到十分恐懼。台東地院審理,認為潘男為逞一己性慾,違反對方意願性侵得逞,並恐嚇不得說出惡行,造成小蕙身心受創,依強制性交罪戰判有期徒刑3年4個月,以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判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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