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要求5以上」曝性交易關鍵字!酒店少爺兼皮條客爽抽成

▲桃園市吳姓女子今年5月與男網友相約見面,佯稱借手機按愛心卻盜用小額付費功能,捐贈自己帳號價值5千餘元點數挨告。(圖/記者林紳旭攝)

▲男子擔任性交易的拉客媒介,因為通訊軟體對話記錄露餡被判刑。(示意圖/記者林紳旭攝)

記者陳羿妏/新北報導

吳姓酒店少爺介紹小蕙(化名)與男客性交易遭警方查獲,以3000元價格成交全套服務,他可從中獲得200元,但他否認自己是拉客媒介,聲稱「只是介紹而已」,沒有抽成一事。因為通訊軟體的對話紀錄與吳男說詞不符,新北地院審理,依媒介性交罪判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判決指出,警方2017年7月26日下午在新莊某套房內查獲小蕙與男客從事性交易,以3000元的價格進行全套服務,小蕙表示男客是經由吳男介紹,更提到對方可從半套、全套的服務中分別抽成200、100元。吳男否認犯行辯稱,小蕙的朋友當初先詢問他有沒有認識做酒店的人,想要將小蕙轉介過去,強調是受到請託才會介紹,事後雖有收到600元紅包費,但是他不清楚對方去哪裡上班。

法官勘驗通訊軟體紀錄時發現,吳男曾說「我有沒有要求妳一天要多少」,小蕙則回答「我自己有要求要5以上」,認為這些對話與吳男提到「只是介紹去陪酒」的字句不符,不採信其說詞,新北地院審理,依媒介性交罪判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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