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滲透法「回到戒嚴」?陸委會:台灣是法治國家「行政機關只能函送」

▲馬英九批「反滲透法」是回到戒嚴,施行後自己可能第一個被抓。

記者蔡紹堅/台北報導

「反滲透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但仍受許多質疑,甚至被前總統馬英九批評是「回到戒嚴」。陸委會1日表示,對於疑似違法案件,行政機關只有函送的權責,個案是由司法機關做嚴謹的認定與判斷,「台灣是法治國家,對當事人的權益保障有完整的規定,相信司法機關會嚴謹地調查證據,依法審判。」

陸委會指出,三讀通過的「反滲透法」,是在最小必要範圍內,針對受境外敵對勢力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為違法捐贈政治獻金、助選、遊說、破壞集會遊行及社會秩序、傳播假訊息干擾選舉的不法行為予以處罰,補充現行政治獻金法、公民投票法、遊說法及選罷法等法律,有助於強化民主防衛。

▼反滲透法在立院三讀通過,民進黨團上前拉布條。(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處理《反滲透法》三讀通過敲槌 朝野各自在議場拉布條表達立場。(圖/記者屠惠剛攝)

陸委會提到,「反滲透法」是自去年5月起,經過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共同研議、參採社會各界意見後所提出,聚焦於最核心的民主領域,針對國人普遍認為應該防範的滲透干預行為,在既有的法制基礎上進行規範。

陸委會還說,根據條文,若主觀上對於滲透來源、滲透作為或不法行為並不具備認知,或者並沒有使其發生的意思,就不會受到處罰,更不會因為往來中國大陸或與「滲透來源」有所接觸就構成犯罪。

陸委會強調,反滲透法的規範內容具體明確,構成要件嚴謹,對於疑似違法案件,行政機關只有函送的權責,個案是由司法機關做嚴謹的認定與判斷,「台灣是法治國家,我們的司法獨立,現行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令,對於刑事案件的偵查與審判,以及當事人的權益保障,都有完整的規定,我們相信司法機關會嚴謹地調查證據,依法審判。」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說明反滲透法。(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反滲透法。(圖/記者蔡紹堅攝)

陸委會表示,「反滲透法」並非針對特定對象或身分,也不觸及一般兩岸交流,台商、台幹、台師、台生、陸配,正常的經商、工作、生活、就學、返鄉互動,都不會受到影響,「舉凡兩岸間的商業往來與投資行為、宗教活動與文化交流,赴陸探親訪友聯誼、領取中國大陸學校的獎學金,或是從事一般旅遊活動,只要不涉及接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而從事不法活動,都不會有問題,國人無須過度擔心。」

陸委會指出,對於合法有序的兩岸交流,政府一向予以鼓勵支持,「反滲透法」防範境外敵對勢力的政治黑手介入,可以維繫穩定有序的交流,讓國人安心從事交流活動。

▼「反滲透法」三讀通過,配合「境外敵對勢力」干擾選舉可關5年、罰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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