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8縣市百貨「內用禁供免洗餐具」  首日稽查新北開出2罰單

▲▼環保局全面稽查新北市20家的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圖/翻攝新北i環保臉書)

▲新北市環保局全面稽查新北市20家的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圖/翻攝新北i環保臉書)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全台8縣市百貨、購物中心今(1日)起,只要是內用都禁止提供免洗餐具,若違規最高可開罰6千元。政策首日上路,新北市環保局馬上抽查120間餐飲業者,查到2家業者不符規定,當場依法告發開罰。

▲▼環保局全面稽查新北市20家的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圖/翻攝新北i環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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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用不能再提供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包括紙杯、紙碗、竹筷、塑膠湯匙等。(圖/翻攝新北i環保臉書)

環保局指出,新北市有20家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內,共458間餐飲業者,除不能提供塑膠類的杯、碗、盤、碟外,內用也不能提供各類材質的免洗餐具,包括紙杯、紙碗、竹筷、塑膠湯匙、塑膠刀叉及攪拌棒等。今天新北市稽查人員兵分8路,針對轄內20家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的餐廳、美食街等進行稽查,總計查獲2家餐廳業者違規,分別為蘆洲徐匯廣場的大港鐵板燒內用使用免洗筷,及林口三井outlet的PAUL咖啡廳內用提供紙杯,現場開出2張罰單。

▲▼環保局全面稽查新北市20家的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圖/翻攝新北i環保臉書)

▲▼環保局強調,後續將派員不定期前往巡查,只要違規最高可處6000元。(圖/翻攝新北i環保臉書)

▲▼環保局全面稽查新北市20家的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圖/翻攝新北i環保臉書)

環保局表示,另以板橋環球購物中心內之餐飲業為例,其內的聚火鍋、阿郎基等,採用陶瓷或不鏽鋼餐具;林口環球購物中心內之餐飲業,內用除有前述兩類材質也有玻璃餐具,符合規定。而連鎖速食店摩斯漢堡雖非為本次公告列管對象,為支持減廢政策,內用也改採可重複使用之杯子。

環保局強調,後續將派員不定期前往巡查,只要查獲違規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辦理,最高處新台幣6000元,並得按次處分。另外,新北市量販店業也將自今年5月1日起,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供內食餐飲。

▲▼環保局全面稽查新北市20家的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圖/翻攝新北i環保臉書)

▲▼新北市環保局人員兵分8路稽查。(圖/翻攝新北i環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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