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女郎產後從良不成,渣男控不墮胎不上班詐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近日接獲一件控訴,洪姓男子控告,在酒店上班的許姓女子以懷孕後墮胎為由,向他借4萬3千元,不料女後來2019年7月間產子,且未回酒店上班,洪男乃控告洪女詐欺。惟許女未虛構懷孕一事誆騙洪男,並無施用詐術借錢,純屬兩人債務民事糾紛,檢察官乃予以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偵查結果,許女因為在酒店上班,知道懷孕之後,確實在2018年12月21日以電話及LINE,向洪表示懷孕要拿掉小孩,等小孩拿掉再去上班,並開口借4萬3千元調理身體,但是後來不忍傷害自己的骨肉,決定把小孩生下來。有了小孩也不想再從事複雜的酒店業,因此生產後沒有再去酒店上班。
洪男表示,許女向洪詐稱因為懷孕要拿掉小孩,等小孩拿掉再去上班,並開口借4萬3千元調理身體。洪當天和隔天分別以ATM轉3萬元、1萬3千元到許女銀行帳戶。到2019年2月,發現許女仍未返回上班,且避不出面處理,於是報基隆警一分局偵,警方後將許女依詐欺取財罪嫌送辦。
許女證稱,2019年農曆過年後,她有把5萬元交給她的經紀人「樂哥」償還洪男4萬7千元及樂哥借他的7千元。「有借有還」不知道為什麼會被告詐欺。
檢方認為,許女懷孕是事實,並非施用欺罔詐術。且許女2019年7月19日確於台中市一家婦產科醫院生下男嬰,並無虛構誆騙洪男。本件應屬民事糾紛,罪嫌不足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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