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姓男子與好友酒後相約按摩,結束竟趁美美酒醉熟睡之際,伸手脫下她內褲,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記者徐愷昕/台南報導
鄭姓男子日前與好友在KTV喝酒歡唱到凌晨4點多,隨後一群人又前往附近推拿店按摩,在店家安排下鄭男與友人美美(化名)在同間包廂,1小時按摩結束,鄭男見美美熟睡床上,竟興起色念,把美美內褲脫下性侵得逞。台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可上訴。
據判決,鄭男一日晚上8點許與友人相約KTV喝酒歡唱,凌晨4點14分結束後再相約至附近芳療紓壓按摩店,經店家安排,鄭男與美美在同間包廂,凌晨5點許按摩師按摩完離開房間,房內僅剩鄭男與美美2人,不料此時鄭男竟色性大發,趁美美熟睡之際脫下她內褲,以手指性侵得逞。
美美睡夢中因感覺雙腿被扳開而驚醒,發現自己內褲被脫下後,嚇得以更換衣物為由,趕緊離開包廂,事後她不甘受辱,在友人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
台南地院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且根據雙方通訊對話紀錄、包廂監視器畫面,及美美內褲上護墊檢測出的DNA,皆可認定鄭男犯罪屬實。法官審酌,鄭男竟為滿足一時性慾,趁美美酒醉熟睡時出手性侵,足以妨害、剝奪美美性自主權,讓她身心嚴重受創。考量鄭男已與美美達成和解,他也已有具體悔改的誠意,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可上訴。
【更多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