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12.9萬高薪遠航女副機師落跑 判賠公司191萬餘元

2020年01月2日 10:49

▲▼遠航MD-82機隊,遠東航空。(圖/記者李毓康攝)

▲遠航MD機隊副機師落跑,判賠遠航191萬餘元。(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遠東航空公司日前才爆發董事長張綱維傳出自殺、停業的「一場烏龍」事件,目前仍持續尋求復飛的可能。而遠航MD機隊前女副機師陳緒芬,2010年間與遠航簽約受訓,約定服務到2021年止,但她卻放棄每月12.9萬的高薪落跑。遠航求償,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陳緒芬須賠償191萬餘元。可上訴。

遠東航空公司的MD機隊遭質疑機型老舊,張綱維先前還公開表示,雖MD機隊老舊,但除了機殼是舊的,內部零件和設備都是新的,況且遠航維護得很好,已有4、5個國家想要全機採購。但最後仍宣布,所有的MD航機將在2022年年全數退役。沒想到退役時間還沒到,遠航就爆發停飛事件。

而本案判決指出,遠航與陳緒芬於2010年9月1日與簽約,雙方約定陳緒芬參加遠航提供的機師養成訓練,並自正式任用為飛行機師之日起,應為遠航服務至少10年,若有違反,陳緒芬應賠償遠航之損失。而陳緒芬在2011年2月15日就取得民航檢定證,遠航也在依約定在當年11月1日就聘用她為副機師。因此遠航主張,依照約定陳緒芬最少要在遠航工作到2021年,但她卻放棄每月12萬9,112元的高薪,在2014年10月1日離職,故遠航求償訓練費用與生活津貼,總計求償202萬4,221元。

陳緒芬則反駁,簽約時並未取得民航機師證照,因此遠航簽約時主張的權利為「預約」,遠航不得主張最低服務年限的權利。另外遠航前次財務危機時,直到2011年4月18日復航,所以2011年11月1日才聘用她並起算服務年限,陳緒芬認為不公平。

法院審理後,歷審均判決陳緒芬敗訴,一審判她須賠償47萬餘元,二審改判賠191萬0,888元,案經最高法院廢棄發回後,高院更一審仍判決陳緒芬須賠償遠航191萬0,888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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