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貸氾濫,許多大陸學生畢業就揹債,最高人民法院制定新規定保護學生。(圖/翻攝大陸網路)
實習記者簡立宇/綜合報導
大陸的「校園貸」像毒瘤般持續存在,甚至有學生被「裸貸」逼的走上絕路。大陸最高人民法院2日通過新規定來管制亂象,其中特別指出,「在校學生因『校園貸』糾紛成為被執行人時,一般不得對其採取納入失信名單或限制消費措施」,被網友認為此法表面上是對學生網開一面,實際是為了打擊校園貸。
校園貸簡單來說就是變相的高利貸,關於討債的手段千奇百怪,甚至還發展出「催款十部曲」:發簡訊、打電話、聯繫貸款學生室友、聯繫學生父母、再聯繫警告學生本人、發送律師函、去學校找學生、在學校貼欠款大字報、群發簡訊給學生親友。
有些業者催討行為更為惡劣,還會威脅把學生關進「小黑屋」,甚至恐嚇要外傳裸照,譬如2016年網路借貸平台「借貸寶」在網路上流傳167名女大學生的裸照與影片,這些都是討債武器。
由於校園中隨處可見放貸廣告,打著「不必徵信」、「利率低」、「無擔保」的名號吸引缺乏經濟能力的學生,很多人還沒畢業就背負沉重債務,變成陷入惡性循環的「老賴」。這三年來大陸制訂許多規定,仍難遏止校園貸歪風,2017年5月,中國銀監會、教育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網貸整治工作的通知》,對網路借貸機構進行整頓,並且嚴治校園高利貸、暴力催收危害學生安全的行為。
然而「校園貸」依然無法根除,今年8月就有一位就讀南京重點大學的畢業生跳樓自殺,調查發現他去世前3個月有34筆網貸申請紀錄,且在他自殺後,他的家人接二連三接到不同平台打來的催債電話。因應層出不窮的悲劇事件,最高人民法院在2日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的意見》,希望能從放貸者本身來解決問題。
新規定保障學生陷入「校園貸」時,不會有不良的信用紀錄,也不會遭受相關信用懲戒。然而針對「校園貸」根本問題,有些網友認為此法是變相鼓勵學生借貸,應該學會對自己的消費行為負責;也有人認為這項規定祭出後,會減少放貸業者瞄準學生下手,讓失信名單不再為校園貸助紂為虐。
▼網友的留言中,對新規定有褒有貶。(圖/翻攝自《澎湃》留言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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