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能後無法工作,醫療費用與看護費用是龐大的負擔,民眾須注意失能險的重要性。(圖/pakutaso)
記者楊絡懸/台北報導
失能險商品去年熱賣,鑑於金管會政策影響,保險公司也調整失能險的投保規則與商品內容,今年也將面臨保費調漲的可能。當失能險內容改變後,保戶申請理賠時需要注意什麼情況呢?錠嵂保險經紀人整理重點,解析失能險的理賠關鍵。
錠嵂保經表示,失能險的理賠金主要分作2種,分別是「失能一次金」與「失能扶助金」,功能是因應保戶發生失能狀態。無論是意外或疾病所造成的失能,只要符合失能等級表1至11級認定,失能險都能獲得理賠;而這2種理賠保險金都能幫保戶支付短期的龐大醫療開銷和日常生活所需的費用。
失能一次金:經過醫生判定,符合失能等級表1至11級定義(按各家保險公司規定,部分商品為1至6級),就可以依照失能等級,按比例領取一次性保險金。錠嵂保經舉例,如30歲民眾投保失能險,保額30萬元,發生事故造成6級失能,給付比例為50%,可領到的失能一次金為「30萬元 x 50%」,也就是15萬元。
失能扶助金:經醫生判定,符合1至6級失能等級表定義,保險公司每個月或每年定期給付失能生活扶助保險金,直到被保險人身故。
不過,錠嵂保經提醒注意2重點:如果失能扶助金是「月給付」,保單生效後啟動理賠給付,每月給付一筆扶助金;如果失能扶助金是「年給付」,保單生效後,必須等到隔年的保單生效日,才會啟動給付,每年給付一筆。部分「年給付」商品也有立即給付,民眾可以詢問專業的保險顧問。
▲民眾可以根據長照需求,投保失能險商品。(圖/pakutaso)
至於去年討論度較高的失能險商品「保證給付180個月」項目,是指當被保險人啟動失能理賠後,在一定期間內,無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定期給付的失能生活扶助金都保證給付180個月;不過目前此類商品已經不多。
除了「失能一次金」和「失能扶助金」,有些失能險商品另外增設一次性的「失能復健金」或「失能補償金」,這些費用並不是每家失能險商品都有,可當作是補強失能一次金的理賠額度。
值得注意的是,當保單生效後,首先會遇到「疾病等待期」的投保規則。錠嵂保經解釋,等待期的用意是為了防範保戶帶病投保、病症潛伏期設立的規定,在投保後的一定期限內,只要發生理賠條件,保險公司可以不予理賠。
「疾病等待期」常見於醫療類商品,如醫療險、癌症險等。以醫療險為例,等待期平均為30天;癌症險平均是90天。不過,沒有設定等待期的保險商品也存在,因此民眾投保前可以先了解商品內容。
▲失能險購買前必須了解保障內容。(圖/pixabay,示意圖,與本文無關)
失能險該如何啟動失能理賠呢?錠嵂保經表示,當保戶因疾病或意外造成失能,經過180天治療後,醫生開立的診斷證明書符合保單條款的失能等級(1至11級),失能診斷確定日後仍生存,就會按照保險額度理賠一筆理賠金;立即可判定為失能者不在此限。
錠嵂保經指出,舊規範的失能扶助金,只要經醫生認定符合失能等級表,就會開始啟動理賠;新版的規定是,自去年7月1日起,失能扶助金的理賠規範大多增加「確診日後,被保人仍需生存6個月才會啟動理賠」的條件,也就是6個月後仍生存,才會啟動理賠,對保戶而言較為不利。
因此,錠嵂保經認為,民眾選擇失能險時,可以優先選擇失能一次金理賠條件較優(或包含失能復健金或補償金)的商品,把一次性理賠金額提高,至少在這6個月的等待期間,不會因為經濟來源中斷而陷入生活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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