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和駿誘少女自拍裸照被逮後,曾說:「可不可以判我死刑」。(圖/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靠推甄考上台大研究所的林和駿,原本有大好前程,卻在入學前在網路上,誘騙81名未成年少女拍裸照供他觀賞,還把這些影照分享給同好,案件爆發後,林被台大取消錄取資格,現在成了月入2萬2千元的五金技工,台北地院7日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他要坐牢3年,另因撫摸1名少女下體,被依猥褻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林男在2017年靠推甄考上台大醫療器材與醫學影像研究所,卻在當年暑假就因涉嫌引誘少女自拍裸照被逮,他一口氣承認所有犯行,在被警方移送過程中還喃喃自語,「這個社會不會給犯錯的人第二次機會,可不可以判我死刑。」結果他研究所念不成,現在從事五金技工,要和父親共同扶養爺爺奶奶。
▲現在的林和駿當五金技工,和原本可就讀台大研究所的機遇大相逕庭。(圖/資料照)
林男從2014年5月到2017年7月間,透過Beetalk、Line、臉書等社群交友軟體,以暱稱「Nacky」、「lin10245010」等名稱,掛上帥哥假照或假裝成少女的身分,向被害少女佯稱要「互相欣賞身體」,誘騙少女自拍裸露影片或照片,檢警查獲時發現,受害人年齡最小的才8歲,相關檔案多達120G,被林男依姓名、學校等方式分類收藏。
根據法院判決書,林男取得的這些猥褻影照不是自己觀賞而已,還會分享給代號「KITMY」、「科科」等7個LINE上的同好觀賞,而其中1名被害少女A甚至被林男約到新北市板橋區某飯店「外拍」,林男不但要求A女拍攝全裸、下體特寫照片,還動手撫摸A女。
▲林和駿不但把少女的猥褻影照分類收藏,還分享給同好觀賞。(圖/資料照)
判決認定林男利用少女身心均未成熟,缺乏性自主決定能力,生活經驗和社會化程度都還淺的機會,為了滿足一己癖好,引誘少女自拍猥褻影像,考量林男坦承犯行,有19名被害人不願追究的情況,在引誘兒童或少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及散布罪部分,判應執行3年徒刑,對少女A猥褻部分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
檢方原本起訴指控林男涉嫌性侵少女A部分,因被害人出庭否認表示,只有被摸,因此判決林男與未滿16歲少女性交部分無罪。另外檢方起訴認定全案有82名受害人,其中1女已成年,疑遭林以散布照片的方式恐嚇續自拍,但因為被害人出庭作證當時分別跟很多網友聊天,法院認為無法確定是林男所為,以證據不足等理由判此部分無罪,因此受害人數減為81人,不過法院同時宣告要沒收男儲存少女裸照影片的電腦、2支手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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