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議員陳滄江領銜發起的「議長洪允典」罷免案,第一階段連署通過。(圖/取自陳滄江臉書,下同)
記者林彥臣/綜合報導
金門縣立委候選人陳滄江領銜提議罷免金門縣議會議長洪允典,第一階段連署門檻達標,7日下午他將罷免連署書送到縣選委會,但是被告知必須權責屬於中央選委會,陳滄江在臉書中強調,即使拋開選務,他也要親自飛到台北向中選會遞交罷免書。
無黨籍縣議員陳滄江7日下午4時將罷免提議書、罷免理由書以及672人的罷免提議人名冊,遞交縣選舉委員會遞交;選委會第一組組長吳世榮表示,依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縣議員的主管機關在中央選舉委員會,洪允典罷免案必須送到台北的中選會收件,再由中選會發交給金門縣選委會承辦。
陳滄江在臉書強調,11日就要投票且選情激烈,但他受其他671位提議人之託責任重大,如果能順利訂到選前回金門的機票,他不排除抛開選務,親自飛一趟台北向中選會遞交罷免案。而且不管立委選舉結果如何,他一定堅持到底,站在民意這邊,持續第二階段的連署罷免洪允典案。
陳滄江認為,記參選金門縣議員是由金門縣選委會受理登記並辦理選舉,罷免議員卻得大費周章搭機去中央選委會遞件申辦,真不知選罷法這項規定立意何在?也徒增離島行使罷免權的波折,有檢討修法之必要。
「洪典允罷免案」起因於金門縣政府計畫在金城鎮莒光湖畔25號地段興建共融公園,原本去年11月下旬發包,但金門縣議會卻打算編列新台幣9.24億元預算在同一地點興建議政大樓;縣府憂心預算遭到杯葛而同意撥用土地,引起民眾譁然。不過,18名縣議員中,有一半的議員反對。
陳滄江指出,洪允典議長卻無視廣大縣民對金門縣議會欲編列9.24億元預算,在莒光湖公園蓋新議政大樓之強烈反對聲浪,執意孤行,視民意如糞土,已全然喪失其為民意代表之本職與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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