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黃呈熹擔任潤寅律師卻涉嫌幫忙滅證、洗錢遭起訴。(圖為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潤寅實業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夫妻詐貸386億元後,因擔心東窗事發,逃亡前曾向律師黃呈熹求助,沒想到當過法官的黃卻知法玩法,不但積極協助「善後」,指揮潤寅員工漏夜搬走電腦主機、銷毀100多箱文件資料,其中還有2台電腦主機就藏在黃的事務所內,還以「顧問費」、「律師費」名義收了1250萬元,被北檢以洗錢等罪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
曾在台北、高雄地院擔任法官的黃呈熹,在2019年10月初,就因捲入潤寅詐貸案遭約談後,被檢察官諭令100萬元交保,當時他無奈回應媒體的採訪表示:「洗錢?不過就是律師費收的比較多而已!」
▲百纖果屋負責人蕭炯桂奉命協助黃呈熹搬運、銷毀詐貸案事證。(圖為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不過根據北檢調查,潤寅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2019年4月間,就開始擔心詐貸犯行曝光,透過王音之的弟弟王振賢,找上律師黃呈熹商量對策,黃竟然參與商量,等楊文虎夫妻逃亡出境後,黃會和留下來的潤寅千金楊宇晨等人一起幫忙滅證。
5月間,因債權銀行開始追討相關財務資料,王音之LINE黃「親愛的弟弟,如果星展這樣一直搞下去,沒完沒了,怎麼辦才好?」黃回「這是必然的,銀行本來救(就)起疑了,當然會晚硬兼施的不斷要你提出佐證來」。
起訴指出,等楊文虎、王音之逃亡出境後,黃呈熹和楊宇晨在關鍵的6月3日開始分工忙碌,楊宇晨負責將公司集團所有帳戶內現金提領一空,黃則是前往潤寅辦公室,指示員工連夜打包相關物品,把100多箱文件送去回收廠銷毀,並重製、銷毀電腦內檔案,另外將潤寅集團的資產文件送到百纖果屋藏放。
▲王音之逃亡後仍不時關心指示在台同夥滅證洗錢。(圖/翻攝調查局網站)
後來因為債權銀行為了追債,找到百纖果屋,已遠在海外的王音之擔心資產曝光,一度把資料轉運到黃呈熹的事務所藏匿,而黃除了指導潤寅員工應訊時作偽證,還在明知潤寅資金疑為詐貸不法所得,仍以「律師費」、「顧問費」名義收了1250萬元,應訊還搬出最高法院判決要旨辯稱,「在檢察官立案前湮滅刑事證據,不構成犯罪」,被檢察官痛批知法玩法,毫無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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