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立委選舉第一選區「傳票案」越演越烈!國民黨籍候選人陳根德9日下午赴地檢署按鈴控告對手鄭運鵬在個人臉書上將地檢署發出傳票「加工」後指其涉及賄選,控告鄭意圖使人不當選與加重誹謗罪;鄭運鵬則指出,被告是陳根德,案由是選舉罷免法,傳票也是陳自己拿出來的,有證人被傳喚也是事實,不知道到底要告誰?應該是選情告急的膝蓋反應吧。
▲桃園市立委選舉第一選區候選人陳根德9日至地檢署按鈴控告對手鄭運鵬在其臉書上加工賄選傳票案,意圖使人不當選與加重誹謗。(圖/記者沈繼昌攝)
陳根德指出,民進黨立委候選人鄭運鵬8日將一張傳票,刻意將待證事由的「被告陳根德選舉罷免法」用紅色加框處理,還加上「陳根德被告違反選罷法,已有證人被傳喚!」等字樣,透過其個人臉書公開散播,所以決定在律師郭明翰陪同在下午4時30分到桃園地檢署按鈴控告鄭運鵬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與加重誹謗、公然侮辱等罪嫌。
▲陳根德9日在律師與支持者陪同下,赴地檢署按鈴控告對手鄭運鵬意圖使人不當選與加重誹謗。(圖/記者沈繼昌攝)
郭明翰律師解釋,有關陸光社區B區發放紅包100元情事,實際上是社區運用公款針對沒抽到獎的住戶提供安慰獎,100元紅包與陳根德一點關係都沒有,檢舉人與轉發的鄭運鵬,已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第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散布不實言論損害陳根德。
陳根德強調,參政這麼多年以來,從沒看過如此惡劣候選人,也未見過司法淪為政治打手到如此不堪地步,今天特別放下競選活動,來地檢署按鈴控告,就是要讓社會明白,民進黨運用骯髒手法競選,其手段與心機讓人無法認同。
▲陳根德9日指出對手鄭運鵬在其個人臉書上,「加工」後指其涉及賄選。(圖/翻攝自鄭運鵬臉書)
鄭運鵬陣營認為,被告是陳根德,案由就是選舉罷免法,傳票也是陳根德自己拿出來的,有證人被傳喚也是事實,否則眷村發生事情、檢察官偵辦,如果陳根德不開記者會,他根本不會知道,至於陳根德提告,實在莫名其妙,應該是其選情告急的膝蓋反應。
鄭運鵬強調,若不是陳根德誣指檢察官依法偵辦是選舉奧步,他不需要回應澄清,他支持檢察官有證據就查辦的原則,秉持勿枉勿縱,不然全國有心候選人,就會賭在選前做最後一波的買票。他呼籲陳根德認真坦白面對司法調查,不要動不動就批評檢察官為政治打手,戕害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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