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警分局日前聯合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及屏東監理站,共同在長治鄉信義路與繁華路口執行防制危險駕車聯合稽查作業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以下同)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為打擊危險駕車不良風氣,威脅交通安全,屏東警分局於日前深夜0-4時段,聯合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及屏東監理站,共同在長治鄉信義路與繁華路口執行防制危險駕車聯合稽查作業,針對改(變)裝車輛進行攔檢,並對於違規車輛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噪音管制法燈相關規定開罰,並開出兩張變造車體罰單,各處900元-1800元罰款。
▲▼聯合稽查、攔車檢查。
警方說,改裝車輛如有妨害安寧部分係由環保局開罰,若有並排競驶、蛇行、甩尾及闖紅燈等危險駕駛行為,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千元至2萬4千元罰緩,也可能涉及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仟元以下罰金。
屏東警分局呼籲,車主勿心存僥倖,勿任意改裝車輛或拆除消音器,以免受罰。屏警分局未來也將持續與監理站及環保局合作,在轄內重要路段實行聯合稽查勤務,以杜絕危險駕車及擅自變更車體重要設備等行為,共同維護居家安寧與優質交通安全環境,以維用路人安全。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