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偵結!楊文虎胞兄60萬交保 4人不認罪保金要200萬

▲▼潤寅詐貸案移審。(圖/記者劉昌松翻攝)

▲潤寅詐貸案偵結起訴,多達22名被告於9日移審北院,陣仗之大,讓法院不得不分批訊問。(圖/記者劉昌松翻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潤寅涉詐貸9家銀行達386億元,主嫌楊文虎、王音之夫妻潛逃美國,傳出遭行政拘留,而北檢9日偵結起訴,將22名被告移審法院,由於被告人數眾多,庭上一度擠滿律師、當事人家屬,法官第一批先訊問楊文虎胞兄楊文海等5人,裁定5人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其中楊文海因認罪,又已繳回犯罪所得,以60萬交保,其餘4人則以200萬交保。

楊文海一開口就坦承犯罪,並稱已繳回4萬2千元犯罪所得,向法院以20萬聲請交保;但檢方認為,楊文海犯罪所得應遠大於4萬2千元,認為他長年製作不實提單供潤寅員工詐貸,有羈押必要,若裁定交保,保證金也應在100萬元以上。

楊文海委任律師表示,楊文海的犯罪所得皆有紀錄,筆記本也被檢方扣案中,總金額就是4萬2千元,且楊文海為潤寅人頭監察人,沒實際參與公司業務,先前又已具保20萬元,只能再以20萬聲請交保。

▲▼潤寅詐貸案移審(戴眼鏡者為楊宇晨)。(圖/記者劉昌松翻攝)

▲潤寅詐貸案主嫌楊文虎、王音之的千金楊宇晨(戴眼鏡),是否能於9日移審中裁定交保,備受關注。(圖/記者劉昌松翻攝)

而姜祖明、李智剛、姚旭隆、蔡敏賢,皆因參與銀行照會、協助詐貸遭起訴,但4人皆以不知情、沒犯罪動機、無不法所得等理由否認犯罪。

檢方則以涉犯3年以上罪刑,又否認犯罪,未來除恐遭重判外,也可能要面對鉅額的民事賠償,建請法院裁定羈押,若裁定交保,考量姜祖明涉嫌幫潤寅詐貸近20億元、蔡啟賢涉協助詐貸玉山3億元,保證金應在500萬元以上,而李智剛、姚旭隆則應在100萬元以上,且皆應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庭訊時,檢方質疑李智剛已有脫產行為,李智剛一聽不禁立刻反駁,反問檢方何以認定。

而蔡敏賢則辯稱,只是與銀行照會「疏失」,不是犯罪,律師強調,潤寅已清償玉山銀行貸款,且蔡啟賢的涉案金額最低,痛批檢方建請交保金額在500萬以上不合理,讓檢察官當庭駁斥「可笑!」,並質疑蔡敏賢只是南亞的資材組專員,根本無權接觸銀行電子郵件,更無權收債權轉讓存證信函,而他竟「接了一通電話、收一封信,玉山就貸了3億」,且就算潤寅清償玉山銀貸款,不代表詐貸犯罪不成立。

法官當庭諭知,考量楊文海坦承犯罪,且已繳回犯罪所得,無羈押必要,裁定60萬元交保;其餘4名被告,法官認為他們在案件中扮演角色、涉案情節,沒有羈押必要,但因他們否認犯罪、有逃亡之虞,裁定200萬元交保,並須於每周5下午5點前,到轄區派出所報到,5人皆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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