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人在花蓮第189吉安鄉仁安活動中心投開票所投票。(圖/記者蕭可正翻攝,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今天大選投票日,花蓮吉安鄉1名年約70歲老婦人上午前往投票,因蓋錯圈選格位,要求換一張重蓋,現場選人員解釋每人只限一張,不得重發重蓋,老婦人一聽火氣大發,做勢要撕毀選票,選務人員還來不及制止,選票已被撕毀,選務人員只得依法存證並通報,依選罷法規定,老婦人恐將被裁罰,最高可罰5萬元新台幣。
老婦人是在11日上午10時左右前往吉安鄉仁安活動中心投票,領票圈選後卻向選務人員反映「政黨票落落長,蓋錯要換一張!」選務人員立即説明,一人一張票,不得再領重蓋。老婦人一聽氣從中來當場將選票撕毀,由事發突然選務人員待要制止已晚了一步。
投開票所選務人員隨即將撕毀的選票保留存證,並向花蓮縣選委會通報,將交由選委會裁罰。花蓮縣選委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10條規定,故意撕毀選票或將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處新台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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