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姓男子酒後狂毆老母致死,判無期徒刑定讞。此為示意圖。(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高雄市大寮區患有思覺失調症的曾姓男子,2018年4月晚間獨自在家中飲酒,之後向72歲的母親索討自己的提款卡,打算買更多的酒喝,但遭母親拒絕。曾男抓狂,徒手狂毆老母頭臉,母親滿臉是血昏倒在客廳,曾男棄之不理,上樓呼呼大睡,直到第二天傍晚才被人發現。最高法院審理後,採信一二審見解,將曾男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未婚的曾姓男子(51歲)曾從事木工,2018年4月8日晚間在家中客廳獨自飲酒,曾男酒後想要去購買菸、酒,向母親索討自己寄放的提款卡,母親拒絕,2人起了口角,曾男竟兇性大發,徒手狂毆老母的頭部、臉部,將母親打到渾身是血、倒地不起。曾男不理老母,上樓呼呼大睡。
一直到隔天下午6點半,鄰居因為移車走進客廳,這才發現慘案,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時,曾男仍在大睡。警方詢問曾男時,他坦承毆打母親,但否認要殺害母親,他還說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因一時激動才誤殺老母,而後偵訊時他表示,大約出手12、13拳。檢方依照「家暴殺人罪」,對曾男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合議庭調查後發現,死者顱內出血、左臉變形、鼻骨骨折、胸骨等多處肋骨骨折、氣血胸,可見曾男攻擊頭、胸等重要部位。另外曾男加上犯後完全沒有任何求救行為,放任母親自生自滅,置之不理,合議庭認為曾男應能預見母親死亡的結果,成立「家暴殺人罪」。
另外法院也鑑定曾男的精神狀況,雖然他患有思覺失調症,但案發當天他按時服用3次藥物,而且面對警詢、偵訊俱都能詳細描述過程細節,證明曾男犯案時仍有辨識能力。合議庭量刑時指出,曾男心中雖然累積負面情緒,但非完全泯滅良心,長期監禁教化及治療下,應有教化可能,因此一二審法院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定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