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喝醉後躺在沙發上睡覺。(圖/示意圖/pixabay)
記者鄒鎮宇/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劉姓男子2015年末時邀請朋友到家中跨年,卻趁小美(化名)喝醉倒在沙發時性侵得逞,事後雙方透過line對質才讓案情曝光。新竹地院判決近日出爐,認為劉男罪證確鑿,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3年4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劉男2015年12月31日晚間找了多名男女到家中慶祝,事後見到醉倒在沙發上的小美,故意坐到對方身邊,並以手指伸入小美的口中,見對方酒醉無法反抗,隨即拉下拉鍊性侵得逞。沒想到,小美感覺嘴巴有異物而清醒,但因手腳無力而無法反抗,隔天逼問劉才確認真相,氣得提告。
劉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事情經過太久他早已忘記,且當天僅用手指伸入小美的嘴裡,沒有使用生殖器。劉男的辯護人認為,女生不願意時會緊閉雙唇、咬緊牙根,雖然男性生殖器有硬度,但仍是血肉之軀,無法與牙齒的硬度抗衡。
▲小美突然聽到拉鍊拉下的聲音。(示意圖/記者謝承恩攝)
法官勘驗劉男與小美的對話紀錄,發現2人案發隔天後說,「小美:跨年那天晚上你是不是有對我做什麼?」、「劉男:有啦,我有用手指去用妳的嘴巴哈哈哈哈哈哈」、「小美:你有把褲子拉下來吧?」「劉男:沒有哇,有嗎?」、「小美:我沒有想要跟你追究什麼,可是我覺得你應該要跟我道歉。」、「劉男:好,對不起。」、「小美: 所以你有沒有?你是不是就把褲子脫下來?你是不是有用什麼東西在我嘴巴?」、「劉男:沒有要塞啊,就是…對啦」、「小美:為什麼會這樣?我們認識那麼久欸。」、「劉男:我喝多了,好,對不起,我喝多了。」、「小美:你是覺得我好欺負嗎?」。
另外,劉男也於事發後幾日傳訊息說「小美,我想妳應該都封鎖我了吧!但我還是要跟妳道歉,抱歉在不清醒的狀況這樣對妳,事後我也驚覺我不該這樣,我很後悔,造成的傷害很抱歉,第一時間沒有承認是因為不知道怎麼面對妳,不老實的我,對不起!我知道道歉沒有用,但也只能跟妳說對不起!真的很抱歉,讓妳難過失望了」。
小美證稱,她當時聽到拉鍊拉下的聲音,隨後感覺嘴唇被磨蹭,有鹹鹹、濕濕的感覺,雖然她起初嘴巴緊閉,但酒醉無力反抗,最後才無法阻止。另外,小美當庭痛哭,表示她把劉男當作哥哥,但對方犯後沒有聯繫,因此案發至今都失眠和作惡夢,甚至去看精神科,「沒有額外的關心,也沒有任何的道歉,我覺得我要承受這些壓力,真的很不公平,我希望被告可以正視他一時的獸性到底帶給別人多大的痛苦」。
法官審酌,劉男的辯詞不斷改變,然小美證詞前後一致,若不是親身經歷,恐怕不會杜撰這樣的情節,加上兩人是朋友關係,一年最多見面5次,小美提告後除了附帶民事賠償外,沒有提出賠償的金額。
法官認為,劉男為滿足個人私慾,竟違背朋友間的信賴關係,且趁小美喝醉無法抵抗時性侵,違反對方的性自主權,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判劉男3年4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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