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奔摩鐵抓包妻子與小王嘿咻,2人聲稱在「談公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胡姓男子得知妻子高姓女子與小王看完電影後開房間,決定直奔摩鐵抓猴,不料一打開房門,竟見狀只穿著四角褲的小王從浴室走出來,他爆氣提告,要求2人給付200萬元的賠償金,但高女和小王堅持「我們只是在談公事」。台北地院審理,判2人賠償共15萬元。全案可上訴。
胡男表示,高女與小王因為工作認識,2018年11月25日得知晚上2人相約看電影,凌晨前往摩鐵發生關係,他立刻衝到現場想要抓姦,孰料,打房門後,不但看到小王只穿著四角褲走出,妻子更沒有否認上床一事,還反問「想要怎麼處理」。
高女辯稱,她確實有與小王去看電影和摩鐵,但剛好對方從大陸返台,想了解發展問題,而當時已經入夜,附近沒有店家營業,只好前往對方房間內談,強調沒有侵害丈夫配偶權。小王則表示,絕對沒有逾越男女之間的界線,純粹「談公事」。
法官勘驗卷證資料得知,高女赴電影院和房間內的穿著,僅差在大衣有無脫下,但是小王卻著四角褲從浴室走出,決定不採信2人說詞,認為即便2人沒有上床,也已經超越一般人認知的男女交往關係,判賠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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