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次見面…夜店續攤後新北男喊:保證不碰妳!卻「強壓扒褲」 她崩潰躲超商

▲桃園市14歲少女指控繼父去年趁她睡覺時性侵得逞,且有多次猥褻情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林男指侵才見面2次的女性友人不認帳,對話卻自打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新北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2018年3月間與女子小乃(化名)相約見面,接著再前往信義區一間夜店續攤,離開時林男向小乃提議,可以到他三重住處休息,並保證絕對不會侵犯小乃,孰料,2人抵達住處後,林男卻起了邪念,不顧小乃的反對性侵得逞。法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2018年2月間認識小乃,2人約定3月1日晚間9時許在西門町第2次見面,再前往信義區一間夜店聊天、飲酒到凌晨2時許。2人準備離開時,林男向小乃提議,可以到他位在新北市三重區的住處休息,並向小乃保證絕對不會出手侵犯,小乃這才同意和他一起返回住處。

2人抵達房間聊完天後,小乃表示自己很累想要休息,林男一見隨即提議「妳可以躺在床上睡覺」,並再次向小乃稱「保證不碰妳」,沒想到小乃才躺下沒多久,林男竟起了邪念,不顧對方的反對,先是將小乃強壓在床上,接著強吻、拉開小乃牛仔長褲的拉鍊,指侵得逞。

不甘受辱的小乃決定報警提告,但林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沒有與小乃發生性行為,也沒有違反她的意願。但由於小乃的證詞前後一致,就連超商男店員也出面作證,事發後小乃曾躲進超商,林男也跟著衝入超商,前後進入店內共3次,當時林男還向他表示,「帶小乃回家就是要做那個,不然要怎樣」,透露曾強脫小乃褲子,用手弄小乃,他見狀覺得很危險,才會帶小乃到醫院驗傷。

新北地方法院勘驗雙方對話發現,林男案發後曾傳訊息給小乃,「我有點衝動對不起原諒我好嗎」、「我們都冷靜好嗎對不起」、「妳喜歡什麼我買給妳」、「Sorry」、「警察要找我拜託妳幫幫我」,不採信林男說詞,最後依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我沒有遲到,是時間遲到了!

【更多新聞】

華航副機師時速200狂飆奧迪!下秒BMW「快到測不出」鬼切…他國道噴飛爆頭慘死

整理驚見30年蛇酒!他好奇問「還能喝嗎?」曝開甕氣味…網驚呆:至少5種蛇?

嗆英岔賭男身分曝光!留言跩喊「拿800萬票請全台吃雞排」…警政署回應了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