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看護與雇主因為休假問題起爭執,還墜樓重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bay)
記者陳羿妏/新竹報導
印尼看護小娜(化名)想休假返鄉過新年,卻遭劉姓雇主拒絕,她執意要回家時,不料雇主以助行器阻擋去路,還怒嗆「不准妳放假」,她因為太害怕打算從窗戶逃離,攀爬欄杆時不慎摔落,導致骨折及腦出血決定提告。新竹地院審理依強制罪判雇主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娜2017年9月來台,擔任雇主母親看護期間多次因為休假問題,與雇主產生糾紛,她被要求1個月前要告知休假日,再加上1個月僅能有1次休假,每次都不能超過12小時,非常不滿雇主的規定,而2018年6月8日剛好是印尼新年,她打算休假返鄉,雇主卻以「沒事先告知」、「這個月休過了」拒絕。
小娜一氣之下收拾行李要出門時,被雇主以助行器擋住去路,聽見對方爆氣怒罵「你欠扁阿」,她隨即拿起手機要拍攝,卻慘被毆打,對方還大吼「今天不能離開」、「不准妳放假」,鎖上大門,讓她感到極度恐懼,轉身前往雇主弟弟的房間,打算開窗爬下樓,然而在抓住欄杆時,因為力氣不足,整個人摔到1樓地面,害她主動脈破裂、肺損傷、骨盆骨折及腦出血,受嚴重傷害。
法官認為,雇主是成年人,僅因為休假問題,以不理性的方式處理,基於一時怒氣衝動行事,缺乏自我控制能力及尊重他人權利意識,經審酌後,雇主雖坦承犯行,並賠償小娜24萬7500 元醫療費,但雙方最終沒有達成和解,新竹地院依強制罪判劉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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