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員灌醉小學妹乘機性侵,事後錄影片道歉和解,獲判緩刑。(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警務員阿傑(化名)2016年某晚到大學同學兼好友的男子小宇(化名)吃宵夜喝酒,見小宇的女友,同時也是在台中實習的女警頗有姿色,竟勸酒先後將小宇及他女友灌醉後,趁機性侵女子得逞。阿傑事後表示後悔,並錄影片道歉,雙方和解。台中地院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阿傑2年徒刑,緩刑5年,並應賠償6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擔任台中市警局警務員的男子阿傑(化名),與男子小宇(化名)是警校同學兼好友。2016年7月間,小宇的女友小婷(化名)剛從警校畢業,到台中市警局實習,阿傑因此認識小婷。
同年10月7日晚間,小婷陪小宇參加同事聚餐後回到西屯住處,阿傑隨後也到他們家拜訪,一起吃消夜、喝酒。過程中,覬覦小婷美色的阿傑,仗著自己好酒力,一直勸酒要小婷喝,她礙於阿傑是男友的好友又是自己警界長官,應要求一直喝紅酒。小宇不勝酒力醉倒後,阿傑還好心攙扶他進房睡覺,繼續跟小婷對喝。
最後小婷終於喝到意識不清還嘔吐,阿傑趁機抱她進房間放上床上,先幫她擦掉嘴巴邊的嘔吐物後,脫下她衣物趁機性侵得逞。
小婷早上醒來後,發現自己跟阿傑竟衣衫不整同床,她擔心破壞小宇跟阿傑的友情,不敢跟小宇講,自己回到學校宿舍。在友人勸說下,她才在2天後告知小宇,同日晚間才跟女警友人訴說下,一起到醫院驗傷提告。
阿傑法庭上坦認犯行,加上被害人及證人指證歷歷,法官也參酌驗傷的醫院證明等證物,確認阿傑觸犯乘機性交罪。
法官認為,已婚有小孩的阿傑身為執法重任警務人員,未能奉公守法,戒慎言行,僅為逞一己私慾,即利用小婷處於酒醉昏睡、無意識等相類於精神障礙而不能抗拒之狀態,對她性侵,造成身心受到莫大創傷。但他未以暴力傷害被害人,犯後坦承犯行,知所悔悟,雙方達成和解,並錄製道歉影片以表後悔;小婷也同意給阿傑附條件緩刑宣告,最後判2年徒刑緩刑5年,並應賠償60萬元。
市警局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將等收到法院判決書後,依規定查處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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