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軍人身分的王姓男子去年5月起在新北市等地區摩鐵與不明女子發生性關係,王妻總計查獲4次憤而報警,但人妻最後選擇原諒撤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5月起分別在新北市板橋區等地與不明女子上摩鐵,王妻暗中查訪發現王男至少4次在不同地點與不同女子發生性行為,屢勸不聽下提告;由於王男係現役軍人,消息傳出後,王男向妻子求情並保證絕不再犯,王妻最後決定撤告,檢方偵結予以王男不起訴處分。
檢警調查,37歲的王姓男子在桃園市某部隊服役,王妻指控,王男因服役關係經常出差,但王妻透過管道查出王男常在新北市板橋區某間摩鐵出入,暗中查出王男在去年5月6日在板橋區某摩鐵與綽號「薇薇」女子開房、5月31日在另一處摩鐵與綽號「板橋小伊」女子開房,另還在不詳時間地點與綽號「佩雯」、「桃園蘋蘋」女子發生性行為。
王妻查出王男至少4次與不同女子發生性行為,因而向警方提告通姦罪嫌,王男因屬現役軍人關係,若涉案成立犯罪前途堪慮,因屬告訴乃論,王男向妻子求情,並保證日後絕不再犯,王妻在律師建議下,最後選擇原諒,同意撤回告訴;檢方根據王妻撤回告訴狀與電話紀錄等證據佐證,偵結予以王男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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