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法官遭大反彈陳師孟辭監委 何俊英:政治案件須謹慎調查

▲▼法官法修法暨檢察獨立學術座談會,何俊英。(圖/記者季相儒攝)

▲對於陳師孟閃辭事件,何俊英認為監委調查政治案件,須謹慎為之。(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遭控教唆洩密案無罪確定後,監委陳師孟主動申請調查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的台北地院法官唐玥,引發司法官大反彈。陳師孟日前決定請辭,對此,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監察委員可以行使調查權,但應該秉持次數少、頻率低、門檻高等原則,尤其遇到政治案件,更應謹慎為之。

身為司法官出身的何俊英,在提到此事時強調,監察委員並非不可以調查司法案件,但監委在行使監察權時,應秉持「次數少」、「頻率低」、「門檻高」原則,尤其遇到政治性案件更應謹慎,避免染上干預司法的塵埃。

另外何俊英也指出,有時一些「很離譜」的判決如果已經引發社會爭議,此時若由監察權調查,反而更能釐清真相;即便最後監委認定沒有問題,也可以杜悠悠之口。而且如果判定為濫用自由心證,此時有職務法庭把關,不太可能出現誤判。另外他指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須向世人公開,若禁不起挑戰,監委必須為此負責。

至於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董事長林永頌則認為,司法並非不能事後監督,監察委員若要進行事後監督時,建議以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經驗法則、權力濫用」等四項重大瑕疵,顯然脫離合理範圍,一看就知道事實認定有錯誤的判決,以及具重大故意或過失等等要件,再進行調查。但他也強調,監察權基本上要尊重法院判斷,否則會變成「第四審」,而且如果是有「裁量餘地」的判決,在「見仁見智」的前提下,就不應任意調查。

陳師孟擔任監察委員後,多次放話要約談、調查法官,尤其是政治性案件,更是如此,多次引發司法官反彈。尤其這次調查唐玥法官的事件,更是引起法官協會連署抗議,全國近八成法官參與連署,司法院更兩度抨擊陳師孟,院長許宗力還親上火線批他「將付出傷害司法的代價」。但陳師孟閃辭後,法界一片靜默。但也有不同聲音,有部分學者、法官,認為陳師孟應續留,秉持「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態度,埋頭硬幹下去,或許有機會改變司法界沉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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